9月30日,東風科技發布公告稱,其子公司蘇州東風精沖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蘇州精沖”)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通知書,因與上海施耐德配電電器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施耐德”)存在買賣合同糾紛,施耐德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。
· 被申請人:蘇州東風精沖工程有限公司
· 申請人:上海施耐德配電電器有限公司
蘇州精沖與施耐德分別于2015年、2021年簽訂了《零部件采購合同》《采購框架協議》,約定蘇州精沖向施耐德供應主軸產品。此外,雙方還于2020年、2021年簽訂了《供應商質量協議》,約定蘇州精沖量產前應滿足零件產品評估計劃(PPEP)。2016年9月,蘇州精沖完成PPEP認證后,施耐德正式開始在供應商系統中下訂單采購主軸產品。
因雙方就買賣合同之間的爭議,施耐德依據《零部件采購合同》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。
· 裁決蘇州精沖向施耐德賠償損失人民幣13,053,004.50元;
· 裁決蘇州精沖向施耐德支付律師費人民幣800,000.00元;
· 裁決蘇州精沖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。
截至本公告日,本次仲裁尚未開庭審理,暫時無法判斷對東風科技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的影響。
東風科技子公司蘇州精沖此次涉及仲裁,涉案金額超過1385萬元,反映了公司在業務運營中可能面臨的合同糾紛風險。東風科技表示,公司將積極應對仲裁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并及時向投資者披露相關進展。